春假时间确定:4月1日至3日 共三天
3月19日,安徽16个市相继发布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相关文件,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在安徽整体全面实施。各市今年均把首个春假安排在4月1日至3日,与清明假期连休6天,实施对象均为义务教育阶段一至八年级学生。
19日,蚌埠发布明确,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阶段学校将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鼓励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试行。
关于春假实施时间及范围: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放假时间为4月1日至3日,共三天。与春假不同的是,秋假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校一至九年级学生,放假时间三天,具体时间将于秋季开学后公布。
目前,各学校正在通过调整学期教学计划、提高课堂效率等方式,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进度,不会额外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在此,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监护,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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