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水泥罐车、非法拼装、改装等易超载车辆及农机上路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水泥罐车、运粮车等易超载车辆、“四不像”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及农机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上道路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水泥罐车、运粮车等超载、遮挡号牌车辆;
2.非法拼装改装的无号牌车辆和农机,如“四不像”非法拼改车辆、报废农机等上路行驶;
3.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包括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如发动机、排气系统、悬挂系统、车身颜色、灯光装置等)或更换与原车型不符的零部件;
4.其他拼装、改装车辆违法行为包括改装车辆超速、噪音扰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5.非法从事报废车回收、拆解业务;生产、销售非法改装车辆及配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规提供回收、拆解、改装服务的商家。
二、整治方式:
在整治期间,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我县重点路段、时段的巡查频次,依托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精准执法,严查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一经检查发现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水泥罐车、运粮车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扣分、吊销营运资格等处罚;对一经检查发现的加高栏板、加厚钢板、改造大梁、车斗、车轴和刹车系统等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四不像”非法拼改车辆、报废农机上路的将依法收缴拆解报废。本次专项行动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0552-110、5029108(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552-5650377(五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52-5519009(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0552---5056789(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特此通告
五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五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