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评选的公示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蚌文明办〔2023〕51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办组织开展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推荐评选工作,经学校自愿申报、组织测评、征求意见等环节,初步拟推荐:
五河县五河小学、安徽省五河第一中学、五河第二中学、五河县安子口初中、五河县第二实验小学、五河县第三小学、五河县申集初中、五河县第三中学、五河县申集镇沱西小学、五河县第一小学、五河县申集中心小学、五河县高级中学、五河县实验小学、五河县浍南中心小学、五河县临北初中、五河县临北中心小学、五河县刘集中心小学、五河县弥陀寺初中、五河县双庙职业中学、五河县双忠庙镇大荣小学、五河县沱湖学校、五河县小圩镇大圩小学、五河县小圩中心小学、五河县新集中心小学、五河县新集中学、五河县张集初中、五河县周庄初中、五河县朱顶中心小学等28所学校为第一、二、三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参加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复查。
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五河县大新中心小学、五河县浍南初级中学、五河县大新初级中学、五河县城关中心小学、五河县武桥初级中学、五河县朱顶镇坪上育才希望小学等7所学校申报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和评选。
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选质量。现将拟参加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复查和拟申报第四届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和评选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0552-5038978
电子邮箱:ahwhwmb6163.com
五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